4月27日,信息日報“江西政讀”獲悉,南昌市西湖區人民政府組織相關職能部門依法對象山南路舊改項目范圍內校廠東巷74號、校廠東巷69號、干家前街178號等三處房屋實施司法強制執行,予以拆除。
依法強拆,在全省范圍內都實屬少見。
信息日報“江西政讀”在現場看到,西湖區人民法院向被執行人宣讀了準予強制執行裁定書并全程實施法律監督;西湖區司法局(公證處)對強制執行進行了全程取證和公證;區消防大隊對強制執行現場實施了降塵處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行風監督員全程參與,監督檢查。緣起
當年征遷面積最大的棚舊改項目
信息日報“江西政讀”了解到,2014年5月28日,西湖區政府對象山南路沿線棚舊改項目正式下達房屋征收決定。象山南路沿線棚舊改項目以象山南路為軸,東至系馬樁街、西至船山路。
西湖區政府相關人員向信息日報“江西政讀”介紹,整個項目占地約280畝,涉及被征收戶5890戶,征收面積約40萬平方米,是當年南昌市甚至全省中心城區戶數最多、征遷面積最大、人員構成最特殊、房屋性質最復雜、區域位置最核心的棚舊改項目。北京拆遷律師 拆遷律師
為此,西湖區舉全區之力,扎實推進征收工作。2014年5月28日正式下達房屋征收決定,7月15日基本完成房屋征遷工作。
緣由
住宅按改經營性非住宅安置
信息日報“江西政讀”發現,此次依法強拆的三處房屋屬于象山南路沿線棚舊改范圍內,具體地址為校廠東巷74號、校廠東巷69號、干家前街178號,三處房產屬于李氏三兄弟。
信息日報“江西政讀”了解到,校廠東巷74號、校廠東巷69號、干家前街178號的三處房屋房產證載明房屋使用用途均為住宅,但李氏三兄弟無理要求必須對其住宅房屋按經營性非住宅給予安置,拒絕搬遷簽約,致使在征遷規定時間內未達成協議。
信息日報“江西政讀”獲悉,西湖區人民政府對李氏三兄弟依法下達了《房屋征收補償決定書》,并落實了房屋補償款項和實物安置的房屋。但是李氏三兄弟仍無動于衷,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時間內拒絕搬遷,在法定期限內也未提起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
隨即,西湖區人民政府啟動申請司法強拆程序,向西湖區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少見
南昌市對一棚舊改項目依法強拆
信息日報“江西政讀”了解到,2015年10月15日、12月8日,西湖區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行政裁定書》(2015西行執字第71號、第72號和第96號),準予西湖區人民政府啟動司法強拆程序。
于是,就有了開頭的一幕,歷時近三年的象山南路沿線棚舊改項目的拆遷工作,已基本完成,后續可以順利施工。
據相關人員介紹,此次依法對象山南路沿線舊改項目范圍內三處房屋實施司法強拆,在全省范圍很罕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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