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記者從蘭州市政府獲悉,近日蘭州市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政府統籌購買商品房用于棚戶區改造安置工作指導意見》,要求加大以購買方式籌集房源的力度,購置中小戶型或戶型適當的存量商品房作為棚戶區改造安置房屋,組織棚戶區改造區域內被征拆的住戶選擇安置,切實做到棚戶區改造 “以房等人”,有效破解征拆安置難題。
《意見》提出,在棚戶區改造中將堅持建購并舉、購買優先的原則,明確年度計劃中新建和購買安置房屋的比例,購買主體要結合棚戶區改造項目征收補償實際需要,在充分尊重棚戶區改造區域被征拆的住戶回遷安置意愿的前提下,篩選確定擬購買的安置房屋范圍,按照不高于同地段、同區位商品房銷售均價的原則,依法審慎合理確定購買價格。
《意見》明確,要搭建公開采購平臺,通過公開招標、公開競價、競爭性談判、政策性優惠等措施選擇合適房源并降低購買價格。鼓勵多家符合條件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參與投標,以增加被征收征拆的住戶的選擇范圍。按照競價擇優、現房優先的原則確定備選樓盤和房源。
北京拆遷律師 拆遷律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