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建筑,是拆遷方的另一件洗腦法寶。這種情況在農村房屋和企業拆遷中最為常見。
在我們廣大農村地區,沒有宅基地證、建房證的情況比比皆是。大家都認定,這塊宅基地是村里、鄉里批給我的,本來就是蓋房子的,而且大家都沒有辦過什么建房申請,蓋的時候也沒有人管,怎么一到拆遷了,就成了違法建筑。另外,很多企業、工廠在自己合法使用的土地上自建一些廠房,這些廠房往往沒有建房手續或者手續不全,而這些自建房在拆遷中常常拆遷方認定為違法建筑而只給予極少的拆遷補償,甚至不給任何拆遷補償就強行拆除。
但是,這些自建房屋往往都有一定的歷史原因,或者是當時的法律法規尚不健全,或者是相關管理制度不完善,導致出現了很多實際上長期使用的情況存在。這些自建房屋在拆遷來到之前無人問津,也沒有相關部門來制止或者給予處罰,但是一旦遇到拆遷,各路諸侯就跳將出來,稱這個違法、那個沒有規劃,再不簽字就要強拆。這對于被拆遷人的心理壓力是很大的,很多人都因為抵擋不住壓力而匆忙簽字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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