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報11月2日第六版
法制日報網絡鏈接:http://www.legaldaily.com.cn/bm/content/2010-11/02/content_2335758.htm?node=20734
本報北京11月1日訊記者李立北京市盛廷律師事務所律師張興奎今天以信函方式,向全國人大常委會郵遞了一份制定征地法的公民建議。這位自2007年開始從事征地研究和拆遷實務的律師,隨同建議一并附上的,還有其草擬的總計100條的征地法草案建議稿。
張興奎表示,我國正處于快速城市化的進程中,城市擴張引發征地行為日益頻繁,因而也更加凸顯土地利益劇烈的矛盾沖突。根據現行土地管理法規定的征地制度,政府對土地一級市場擁有高度壟斷權,這必然導致土地所有權流轉的單向性和非市場化。這種制度安排,過于注重征地行政管理的便利,而對政府征地行為規制不夠,忽視了對物權的保護,導致了公權力凌駕于合法私權之上,引發了財產權與公權力的緊張關系,不斷升級的拆遷悲劇就是一個個明證。
“為切實改變長期以往形成的農民理所當然地付出、城市以國家的名義理所當然獲取的‘剪刀差’體制,必須改革過度依靠國家強制力廉價獲取集體土地的征收制度,逐步走市場化道路!睆埮d奎建議。
他認為,改革征地制度已寫進中共中央十七屆三中全會決議達兩年之久,土地管理法修改也進行了五六年,但至今尚無正果,令人著急。2009年12月,由成都唐福珍拆遷自焚事件引發北京大學五位學者建議全國人大常委會審查涉嫌違憲的《城市房屋拆遷條例》,但其廢舊立新進程至今也無確切下文。由于新拆遷條例只是針對國有土地上的房屋拆遷,對于發生在集體土地上的類似成都唐福珍和江西宜黃征地拆遷行為沒有法律約束力,因此即使新條例出臺,對于集體土地征收、房屋拆遷也是于事無補。再則,拆遷矛盾只是一個表象,其實質問題在于征地,如果不能解決征地問題,拆遷法律關系則難以理順。
據記者了解,新拆遷條例《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征求意見稿)》遲遲未出臺的重要原因,是有關方面希望一并考慮農村集體土地上房屋拆遷規范。不乏學者主張,還是應該通過法律來規范土地征收征用問題,明確誰征收誰補償,而不是誰拆遷誰補償。不過也有學者表示,啟動法律制定可能耗時更長,現在已經有50多部法律在排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