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報記者 萬靜
3月21日上午,古魁狀告四川省成都市成華區政府違法拆遷一案二審,在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因為此案是“政府出錢請人告自己”,曾引起輿論廣泛關注。富有戲劇性的是,古魁這次上訴,和之前的一審起訴一樣,同樣是“被邀請”的。
在不到十年的時間里,今年54歲的古魁竟經歷了3次拆遷。在經營“將軍汽配城”之前,古魁曾辦了一個將軍茶廠。當時茶廠占地30畝,因為成都要修三環路,茶廠兩度趕上拆遷,F在將軍汽配城所在的位置,正是當年茶廠拆遷后政府安置給他的地方。
2006年6月,將軍汽配城被政府拆遷。由于補償數額分歧巨大,協商不下來。成華區政府為了讓古魁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索性借了10萬元給他作律師費,希望他到法院起訴。就這樣,成華區政府、區國土資源局、土地統一征用開發辦公室被古魁推上了被告席。
2010年11月18日,成華區人民法院以“被強拆汽配城按照城市土地征用補償標準進行賠償”的理由沒有法律依據,駁回了古魁的起訴。
古魁向記者透露,一審判決下發后,成華區政府和成華區法院又多次上門“勸說”,希望他上訴。
開庭當日,古魁和代理律師張興奎一起出庭。被上訴人區政府和國土資源局成華分局、成華區土地統一征用辦公室并無人出庭,只有代理律師坐在被告席上。
庭審當中,雙方辯論激烈。古魁說到動情處,數度落淚。
對補償數額的分歧是古魁與成華區政府矛盾的根本。雙方對被強拆的汽配城所占用土地性質判斷完全不同。
修建汽配城的土地,是當時古魁經營茶廠拆遷時安置的土地,汽配城也是在政府批復后才建的。但眼下,區政府認為汽配城是“非法建筑”。古魁得到的補償是按照每平方米200元左右計算的。
成華區政府的律師李啟軍庭審中再次強調,將軍汽配城屬于“違法建筑”,理由是“在集體土地上修建汽配商城改變了土地使用性質,是違法行為”。他說,政府批復同意古魁開辦將軍汽配城和政府同意古魁使用土地是兩回事。將軍汽配城未獲得土地使用權,那就是違法占地,違法占用的土地上的建筑物自然也是違法建筑。
據了解,古魁的汽配城所占用的土地,自1998年起就開始上報征用,到2003年9月3日經國務院批準征用為國有土地。對這個事實,雙方都沒有分歧。
分歧在于,這塊土地的性質是什么時候從集體變為國有的?
古魁認為,建汽配城,是應政府招商而來,也有政府相關批文。政府曾許諾“先上車、后補票”,國有土地批準手續正在辦理當中。正因為這樣自己才放心地進行投資。占地手續不全,這個責任在政府。從2003年9月國務院正式作出土地征用批準文件起,這塊地就已經是國有土地了。2006年拆遷汽配城,應該按照國有土地上房屋補償。
而區政府認為,國務院的批準文件并不當然就改變土地性質。只有在土地征用工作完成后,才能變成國有土地。在此之前,就是非法用地。汽配城屬于違法建筑。
二審如何判決,本報將繼續關注。